首页 资讯 正文

优化“个转企”办理流程,三类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培育对象

体育正文 15 0

优化“个转企”办理流程,三类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培育对象

优化“个转企”办理流程,三类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培育对象

7月3日,市场监管总局等(děng)9部门(bùmén)公布《关于推进高效办成(bànchéng)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“一件事”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优化“个转企”办理流程(liúchéng),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、做大做强。 优化(yōuhuà)“个转企”办理流程 《指导(zhǐdǎo)意见》明确,降低“个转企”转换成本(chéngběn),实现接续办理涉企事项,加强涉税信息共享,延续有关行政许可,强化部门协同。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(zhùcè)局注册指导处处长(chǔchùzhǎng) 郭岳:在原有的个体工商户变成企业先(xiān)注销再设立的这种模式下,我们这次增加了直接变更为企业的模式,最大限度依法保留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、商号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(xiāngguān)行政许可,有利于个体工商户持续(chíxù)经营,打造百年老店。 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个体工商户通过直接变更转型为企业(qǐyè)的,可以在申请变更登记时,同步办理税务(shuìwù)、公章(gōngzhāng)刻制、社会保险登记、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、基本账户开立变更等(děng)事项,鼓励提供预检服务,加强信息共享,便利企业办事。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(dēngjìzhùcè)(zhùcè)局注册指导(zhǐdǎo)处处长 郭岳:不只是市场监管部门一家的事,牵扯到很多(hěnduō)相关的部门,这次我们出台9部门联合的规定,应该说是为“个转企”在部门协同方面打通了一些壁垒,能够让“个转企”这一件事办得更加顺畅,更加完善。 根据(gēnjù)《指导意见》,“个转企”登记后,相关行政许可(xíngzhèngxǔkě)部门简化手续,最大(zuìdà)程度延续原有效许可。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产品生产、食品生产经营(jīngyíng)、烟草专卖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行政许可予以延续,为转型后企业依法提供便捷服务。 加大“个转企(zhuǎnqǐ)”培育帮扶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,目前我国个体工商户已达1.27亿户(yìhù),涉及将近3亿人,既有街边小店,也有经营规模比较大的(de)经营主体,是(shì)一个数量庞大,利益诉求多元化的群体。对于这一群体的扶持,需要采取的是精准化、差异化的政策。此次出台的《指导意见》深了化个体工商户分型(fēnxíng)分类梯度培育(péiyù)措施,通过优化就业、社保服务,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(yōuhuìzhèngcè),加大“个转企”培育帮扶力度。 《指导意见》明确(míngquè),重点关注“成长型”“发展型”和“名特优新”个体工商户的转企(zhuǎnqǐ)意愿,将其纳入“个转企”培育库(kù)实施动态管理,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跟进服务。 市场监管总局介绍,所谓“成长型”,是(shì)指基础稳定预期较好的(de)个体工商户;“发展(fāzhǎn)型”是指已有一定规模(guīmó)并且潜力较大的个体工商户。“名特优新”是经认定培育的“知名”“特色”“优质”“新兴”个体工商户。 市场监管(shìchǎngjiānguǎn)总局登记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处长 郭岳:“成长型”“发展型”和“名特优新”个体工商户(gōngshānghù),相对来讲他们的(de)经营更加稳定,他们做(zuò)大做强、持续经营的意愿更加强烈,我们的“个转企”的培育也以他们作为重点。 记者了解到(dào),根据《指导意见》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(shèhuìbǎozhàng)部门要将转型后企业按规定纳入就业政策支持(zhīchí)范围,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倾斜力度,帮助解决用工需求,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(bǎoxiǎn)、工伤保险费率政策。 税务部门要优化纳税服务,强化转型后(hòu)企业(qǐyè)财务人员培训辅导。转型后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税费(shuìfèi)优惠政策条件的,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。 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(zhuǎnxíng)企业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,个体工商户是否转型为企业是经营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(yào)、经营情况等开展的市场行为。在为“个转企”提供高效(gāoxiào)便捷服务(fúwù)、加大培育支持力度的同时,也要避免在落实层面出现一刀切,防范盲目转型和形式主义等风险(fēngxiǎn)。 《指导意见》强调,各地相关部门在培育(péiyù)“个(gè)转企”工作中,要严格遵循自愿原则,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模式选择,提示“理性转型”,不得强制(qiángzhì)、诱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。 市场监管(shìchǎngjiānguǎn)总局登记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处长 郭岳:这是当事人自愿决定(juédìng)的(de),也是由市场决定的,政府部门不应该进行干预。要和个体工商户说清楚转企的好处是什么(shénme),面临的风险或者说应该承担的义务是什么。 根据(gēnjù)《指导意见》,各地要切实落实整治形式主义(xíngshìzhǔyì)、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规定,不得设置(shèzhì)任何有关“个转企”数量、增速或者比例的指标,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基层摊派(tānpài)任务。切实尊重经营者个人意愿,为个体工商户更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。 在优化“个转企”流程的同时,也要充分预估税务债务风险。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在登记注册环节,要求个体工商户书面承诺已(yǐ)对原有(yuányǒu)债权债务作出(zuòchū)妥善处理,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(héfǎquányì)。对在转企过程中偷逃税款、逃废债务、损害消费者权益的,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。 来源(láiyuán):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: 王婧(wángjìng) 董良言
优化“个转企”办理流程,三类个体工商户为重点培育对象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